文件編號 | E**********************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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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無要求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暫無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6,**7,**1元 人民幣 |
評標辦法 | 簡易評標法 |
開標時間 | ****-**-** **:**:** |
開標地點 | 無 |
開標方式 | 待定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暫無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天行山海建設項目(三期)**#樓幼兒園項目招標文件修改及補充通知(2) 致各投標人: 1.本項目“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中商務文件部分的“二、投標函附錄”中序號3“分包”(合同條款號3.5)原內容: “3.5.2分包的確定 允許分包的專業(yè)工程包括:除工程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外。 其他關于分包的約定: / ?!? 現(xiàn)修改為: “3.5.2分包的確定 允許分包的專業(yè)工程包括:除工程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外。 其他關于分包的約定:項目實施過程中承包人應提供相關分包企業(yè)資質證明材料給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審查,經(jīng)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分包。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承包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發(fā)包人負責,接受分包的企業(yè)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其余內容不變。 本修改及補充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招標人和投標人起約束作用,當招標文件與澄清、修改對同一內容的表述不一致時,以最后發(fā)出的內容為準。請各投標人通過寧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和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ggzyfw.fujian.gov.cn)自行關注。
招標人:周寧山海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華澤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1月2日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