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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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3.**萬元 人民幣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致各潛在投標人現(xiàn)對近期收到的提問做出以下回復: 提問1: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合同條款3.1.2條“關于分包的約定:不允許分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年修訂)第**條:“允許總承包單位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具備資質的分包單位,但主體結構或關鍵性工作必須自行完成。工程勘察屬于專業(yè)技術服務,其勞務作業(yè)(如鉆探、測試等)若為非主體工作,可依法分包”。根據(j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年修訂)第**條:“勘察、設計單位不得轉包或違法分包,但可將勞務作業(yè)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根據(j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年修訂)第**條:“明確工程勘察單位需自行完成勘察業(yè)務,但勞務作業(yè)部分可分包,前提是分包方具備資質”。1、請明確本項目不允許分包的范圍是否包含勞務分包? 回復:針對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合同條款3.1.2條“關于分包的約定:不允許分包”。其中:勞務作業(yè)(如鉆探、測試等)若為非主體工作,可依法分包。
招標人:成都蓉歐瑞港置業(yè)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四川鵬宸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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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