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N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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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延平區(qū)八一路**7-**號**2室招租 |
資產(chǎn)類別 | 其他資產(chǎn) |
轉讓方名稱 | 福建省閩北林產(chǎn)品貿(mào)易中心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7,**0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5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轉讓說明事項 | 1.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壹仟貳佰元整(保證金不計息)。2.租賃標的的承租主體不得隨意改變。承租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將租賃的房屋轉租、轉借、私自交換給他人或變相買賣使用權、不得更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并承擔簽訂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全部義務。如果在出租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改變租賃主體,按違約處理,出租方有權直接收回房產(chǎn)并沒收全部押金,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經(jīng)濟、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負。3.在租賃期間,其物業(yè)管理、電、水、工商、稅務等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理。4.承租方應在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nèi)辦理有效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其復印件交給出租方,并在原合同上加蓋公章。5.承租方若超過**天不交納租金的,視為自動終止合同,出租方有權收回該房產(chǎn),沒收全部押金,由此產(chǎn)生的經(jīng)濟損失由承租方全部負責。6.未盡事宜以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款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