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N****FCZ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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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池州九華山大愿文化園內樂臺廣場棚(南側)3-4號棚經營場地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安徽九華山文旅康養(yǎng)集團有限公司大愿文化園分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9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經營業(yè)態(tài) 意向競租方的經營業(yè)態(tài)應符合出租方經營管理要求,禁止經營危險品、易燃易爆品、油煙、噪音污染及其他有違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業(yè),并禁止銷售與佛教商業(yè)化相關的產品及與園區(qū)經營業(yè)態(tài)相沖突的產品。 2、特別提示 意向競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標的,須在報名前向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現(xiàn)場查勘申請,由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池州分公司與出租方聯(lián)系后,通知現(xiàn)場查勘時間。 3、交易方式 網絡動態(tài)報價。 承租方應于網絡動態(tài)報價活動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到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簽訂《成交確認書》。 4、交易簽約 承租方應于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依據《成交確認書》確定的成交價簽訂《經營場地租賃合同》。 5、交易憑證出具條件 交易雙方簽訂《經營場地租賃合同》,承租方依據《經營場地租賃合同》約定將出租標的租金、履約保證金交付至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指定的結算賬戶,交易雙方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后,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