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彭水縣潤溪鄉(xiāng)涼水村等(2)個村市級土地開發(fā)整理項目(第二次) 已由 重慶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 以 渝規(guī)資〔****〕**8號文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國土整治和生態(tài)修復中 心 ,
建設資金來自 市級財政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0% ,招標人 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國土整治和生態(tài)修復中心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 該項目的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2.1 建設地點: 潤溪鄉(xiāng)涼水村一社、二社、三社,蓮花寺村四社、五社、六社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guī)模: 本項目建設規(guī)模為 整理**4.****公頃、旱改水**.****公頃、恢復地類**.****公頃 ,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
2.3 本次招標項目工程總投資額: ****.**萬元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 ****.**萬元
2.4 招標范圍: 土地平整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 ,具體以規(guī)劃工程內容及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內容為準。(施工圖與工程量清單不一致時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2.5 工期要求: **5 日歷天
缺陷責任期要求: 市級驗收合格后 ** 個月
2.6 標段劃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 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 及以上資質 ;
3.1.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業(yè)績條件: 詳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 ;
3.1.3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招標人: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國土整治和生態(tài)修復中心 | 代理機構: | 鑫益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彭水自治縣紹慶街道河堡街2號 | 地址: | 彭水縣紹慶街道兩江新街**號 |
聯(lián)系人: | 鄭老師 | 聯(lián)系人: | 淳長勇 |
電子郵箱: | 電子郵箱: | ||
郵編: | 郵編: | ||
聯(lián)系電話: | **3-******** | 聯(lián)系電話: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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