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隨機抽取瀘縣****年省級水利發(fā)展資金小型水庫維修養(yǎng)護項目完工結算服務單位的公告
瀘縣水庫管理站擬對瀘縣****年省級水利發(fā)展資金小型水庫維修養(yǎng)護項目完工結算服務單位采取固定價方式隨機抽取中選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項目的隨機抽取。
一、項目概況
1.項目業(yè)主:瀘縣水庫管理站。
2.項目內容:擬對瀘縣****年省級水利發(fā)展資金小型水庫維修養(yǎng)護項目進行完工結算審計。
3.項目費用(包干價)人民幣:叁仟元整(¥:****.**元)。
4.本項目所屬行業(yè):水利行業(yè)。
二、定向采購情況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
三、資格要求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承諾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承諾函)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提供承諾函)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7.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
7.1須具有類似業(yè)績1個及以上(提供審計合同及報告)
7.2授權代表應為本公司人員,須提供在職社保證明;(提供復印件)
7.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報名和隨機抽取
1.報名地點:瀘縣水庫管理站(瀘縣水務局二樓)。
2.報名時間:****年**月**日8時**分至****年**月**日**時**分(法定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
3. 聯(lián)系人:丁女士,****-******7。
4.隨機抽取時間及地點:****年**月**日**時**分,瀘縣水務局二樓會議室。
五、報名時應提交審查的證件和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親自參與投標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參與投標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單位提供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及資質證書復印件。
3.申請單位提供單位近3年來無不良信用記錄證明。
4. 提供資格要求相關證明材料。
(注:所有紙質資料均加蓋單位鮮章)。
六、報名、審查和隨機抽取程序
1.申請單位現場報名,按先后順序依次簽到,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截止后,未進入報名的,不再參加隨機抽取。
2.項目業(yè)主按本次公告要求的報名條件和要求,對報名時應帶的證件進行資格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單位登記完善列入隨機抽取單位名單。
3.項目業(yè)主按簽到表先后次序編號并確定為對應單位的隨機抽取號碼;在隨機抽取環(huán)節(jié)中,隨機抽到的號碼對應單位即為中選的供應商。若報名符合條件的單位只有1家,則直接確定為中選供應商。
4.隨機抽取時間供應商未按時到場的,則視為放棄權利,不再參加隨機抽取。
5.宣布抽取結果
當場宣布抽取結果,在抽取過程中,對程序及其他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
七、特別說明:
1.中選的供應商應在抽取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與項目業(yè)主簽訂合同。
有以下情況的將取消其中選資格:(1)中選的供應商明確表示不簽訂合同;(2)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合同;(3)中選的供應商提交的資料有弄虛作假情況。取消中選單位資格后,該項目服務單位選擇按前述抽取程序在報名參與該項目抽取的其他供應商中重新抽取。
2.被取消中選資格的供應商將由行業(yè)主管部門在瀘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通報,上報列入失信管理,并自通報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與我縣水利工程所有技術服務。
瀘縣水庫管理站(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