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灣?b區(qū)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灣集土告字[****]第**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灣?b區(qū)人民政府批準,受出讓人委托,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灣?b分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宗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此次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如下表:
宗地編號 | 宗地位置 | 土地 用途 |
出讓 面積 (?O) |
不動產單元碼 | 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年) | 起始價 (萬元) | 競買 保證金 (萬元) | |
|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
WJ****** | 紅楊鎮(zhèn)周橋村 | 商業(yè)用地(餐飲、旅館用地) |
****0.** |
************JB****5W********
|
≤1.0
| ≤**% | ** | **** | **3.2 |
二、有關事宜
(一)競買人資格和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但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不接受聯(lián)合申請。
(二)項目用地須符合國家、省、市、區(qū)產業(yè)政策和環(huán)保要求,且不屬于《限制用地項目目錄(****年本)》、《禁止用地項目目錄(****年本)》的范圍。地塊建設項目用地清單詳見附件。
(三)競得人需先與鎮(zhèn)政府、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人簽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監(jiān)管協(xié)議》,再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人簽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監(jiān)管協(xié)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詳見出讓文本,請競買人詳細閱讀出讓文件及附件材料。
(四)本次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本次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通過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http://whsggzy.wuhu.gov.cn/STPBidder)進行。申請人也可以通過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官網首頁指引登錄系統(tǒng),下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規(guī)則(試行)》和《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手冊》,并認真閱讀。參與報名的申請人均視為自愿接受《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規(guī)則(試行)》和《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手冊》、出讓公告和出讓文件中所有規(guī)則的約束,按照交易規(guī)則進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終結果。
(六)申請人登錄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需辦理數字證書(CA認證),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庫資格(首次登錄須辦理入庫手續(xù))。辦理數字證書及入庫流程請參見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服務指南”欄目中的“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業(yè)務辦事指南”和“主體庫注冊辦理指南”。
(七)申請人可于****年**月**日至****年1月**日**:**時期間,憑數字證書(CA)登錄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點擊所要參與競買的地塊,繳納競買保證金,在線上傳《競買申請書》、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等報名資料進行報名。
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且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的,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灣?b分局將在****年1月**日**:**時前通過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確認其競買資格。
(八)掛牌時間定于:****年1月8日8時至****年1月**日**時。具備競買資格的申請人需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按規(guī)則進行報價。
網上交易成交后,競得人可在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競得入選通知書。并在5個工作日內,持競得入選通知書(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讓文件要求的相關報名資料原件,到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灣?b分局自然資源進行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的,出讓人與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掛牌成交價不含土地契稅,對建設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按現行有關規(guī)定另行交納。全部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繳清后,予以辦理相關不動產權證書。該宗地應整宗登記,符合規(guī)定要求可以整宗轉讓,不得分割轉讓。
(二)報價(不低于底價)最高者為競得人。加價幅度均為1萬元的整數倍。
(三)建設工期: 地塊建設工期為**個月,自交地之日起**個月內開工建設;總建設工期自開工之日起計算。
(四)保證金處置方式:競得者競買保證金按起始價的**%轉作合同定金(不計息),剩余競買保證金轉作土地出讓金;未成交者在地塊成交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退回保證金(不計息)。
(五)簽訂出讓合同和支付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合同簽訂時間:《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后1個月內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人簽訂。
土地出讓金支付時限:地塊自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個月內支付不低于成交價的**%土地出讓金,自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余款。
(六)土地交付時間和交付狀況:
土地交付時間:成交確認書簽訂后2個月內交付。
土地交付狀況: 土地按照現狀標高交付,場地平整由競得人自行負責;地下管線、地下障礙物等均由競得人負責勘驗,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妥善解決。
(七)競買約定
1. 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灣?b分局書面提出。
2. 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不得以出讓文件和現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八)其他事項詳見《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規(guī)則(試行)》、《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手冊》和出讓文件。
具體聯(lián)系方式如下:
聯(lián)系地址:灣?b區(qū)灣?b鎮(zhèn)灣石路北側
聯(lián) 系 人:后先生魯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 ****-******9
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灣?b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