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1、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日期按時支付房租,最晚不超過5天。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通過山東產權交易中心進行結算。 2、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指定賬戶交納**0萬元的房屋租賃保證金,房屋租賃保證金期限與《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期限一致,房屋租賃保證金自《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匯入出租方賬戶。若承租方違反相關合同約定,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原價賠償或按市場同等價格賠償,先行由租賃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予以補交。 3、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未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人和用途,不得轉租或分租給第三方。 4、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 5、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間,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和改造。裝修時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并需符合相關政策規(guī)定,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6、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房屋租賃期滿或終止時,承租方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歸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提任何補償要求,且須將租賃房屋及裝修裝潢圖紙及竣工驗收資料在合同終止后5日內,無償交給出租方。 7、意向承租方須承諾,負責房屋的日常維護,保護各項設施、設備免遭破壞,自行承擔租賃房屋使用中產生的易耗維修品以及主觀原因造成的損失。 8、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出租方只提供現有場地,租賃期間,為其經營而投入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負責標的場地的設施、設備維護及安全、消防、衛(wèi)生等手續(xù)辦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擔與經營有關的投入、水、電、熱、氣等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院內有出租人職工宿舍,承租方應充分考慮職工停車、保障我院職工的正常停車權益,出入、噪音等各方面的影響,如發(fā)生糾紛由承租方自行合理解決。 9、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如經營方式、范圍違法或未辦理經營許可證、有造假等違法行為,出租方有權收回出租標的,并終止合同,同時出租方可追償損失。 **、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地上原有建筑物及設施均不得變動,如需變動須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 **、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如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經出租方書面催告,**日內仍不能支付的,出租方有權收回出租標的,終止合同,并保留追償權利。若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政府拆遷安置等政策原因導致合同終止,則按實際月份折合計?。▽嶋H月份計算方式:超過本月**日的,按整月計取,未超出本月**日(含**日)的,按半月計?。?**、意向承租方須承諾,不得轉租、分組出租標的,如發(fā)現有轉租、分組現象,出租方有權收回出租標的并終止合同。 **、意向承租方須承諾,以承租方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經營過程中的相關證照由承租方自行申請簽發(fā),一切違法、違規(guī)經營導致的行政責任及所有的經濟糾紛、傷害事件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房產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房產出租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出租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承租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標的為由退還出租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發(fā)的風險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合法經營,確保承租標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經營期間發(fā)生的安全事故、違約責任、損害賠償等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標的房屋不得用于產生濃煙、噪音、煙塵異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險品等具有安全隱患的項目。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進行受讓登記前已進行現場踏勘,對轉讓標的進行了全面了解,并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詳見附件),《現場踏勘確認書》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出租期限3年,無裝修改造期。 **.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根據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國有企業(yè)租賃業(yè)務收費標準》文件中的收費比例交納服務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