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1.轉讓方承諾合法持有并有權處置轉讓標的,轉讓標的不存在因租賃、抵押等事項而影響本次交易的情形; 2.本次啟東市城市水處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托人”或“轉讓方”)委托拍賣的標的:報損的廢舊物資一批,整體打包拍賣,分別存放于啟東市濱海污水廠、啟東市江海污水廠、啟東市城區(qū)污水處理廠內,轉讓標的以存放地交接時的現(xiàn)場實物現(xiàn)狀為準;本次拍賣標的存在被拆散、損壞、不配套、不成套、腐蝕銹蝕嚴重、零件部件配件脫落缺損缺失、報廢、垃圾殘留、堆放分散等狀況,拍賣標的均為廢、舊資產。 3.競買人在拍賣前應當全面了解拍賣標的情況,認真審看標的,查閱標的現(xiàn)有的全部相關資料,自行實地查勘,仔細核對,了解瑕疵情況,競買人一旦繳納競買保證金,即表明已行使相關權利,完全了解標的情況,知曉拍賣標的在實物、資料等方面存在的全部瑕疵,認可標的現(xiàn)狀(含實物、權利、權屬、資料現(xiàn)狀和瑕疵),自愿接受并承擔因拍賣標的清單所列內容與實物現(xiàn)狀可能存在差異而產生的報價風險,自愿遵守和履行本次拍賣的“注意事項”、“拍賣規(guī)則”、“拍賣標的清單”、“拍賣成交標的安全提貨協(xié)議”(詳見附件)等資料中所有條款,并自愿承擔全部的法律、經濟責任。 4.委托人、拍賣人以標的現(xiàn)狀(含實物、權利、權屬、資料現(xiàn)狀和瑕疵)進行拍賣,對拍賣標的所作的任何介紹、評價等,均為參考性意見,對所拍賣標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和其他任何保證責任。 5.委托人在確定標的的拍賣保留價(掛牌價)時對實物狀況及相關情況已作充分考慮,競買人一旦競買,表明已完全知曉并認可上述情況,無任何異議。本次拍賣采用有底價增價拍賣方式,競買人以網(wǎng)絡競價的方式進行應價或加價競買,直至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人繼續(xù)競價方能成交。競買過程中,競買人一定要認真嚴肅地進行競買,一經競價成交,不得反悔,否則,保證金不予退還,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6.本次拍賣價格為不含稅價格,委托人(即轉讓方)僅向買受人出具收款收據(jù)(不向買受人提供稅務銷售發(fā)票),由買受人自行向稅務部門申請開具稅務發(fā)票,并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買賣雙方所有須繳的稅、費、金等。 買受人須在網(wǎng)絡拍賣成交后二日內到拍賣公司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拍賣成交標的安全提貨協(xié)議》(見附件)等合同文件,拒簽上述任一項文件均視作買受人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自行派人實際看管成交標的,但付清應繳價款前不得提貨。 買受人須于****年1月**日** 時前向拍賣人指定賬戶付清全部拍賣成交價款、履約保證金(人民幣****0元;履約保證金是買受人在提貨過程中切實履行全部約定以及防止出現(xiàn)其他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保證,在買受人全面、適當?shù)穆男型戤吋s定義務后,全額退還,不計利息;買受人如有違法違約行為,該保證金不予退還,全額轉為違約賠償金,委托人有權依法繼續(xù)追究其經濟法律責任)以及傭金(按成交總價的5%計)。未按照約定支付全部價款的,視作買受人明確表示不再履約,作違約論處,除保證金不予退還外,拍賣人有權重新拍賣該標的,并按《拍賣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處理,即“拍賣人有權重新拍賣該標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7.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款后二日內憑《拍賣成交確認書》與轉讓方(啟東市城市水處理有限公司)在標的存放地按標的交接時的現(xiàn)狀直接辦理成交標的實物的交接(具體時間須根據(jù)轉讓方的安排)。在轉讓方向買受人發(fā)出辦理標的實物交接的通知(以通過向買受人在報名登記時預留的電話號碼撥打電話或發(fā)送短信的方式作為通知的接收方式)之日起3日內,買受人應當?shù)綐说拇娣诺嘏c轉讓方辦妥交接手續(xù)并完成全部提貨工作,逾期,視為買受人拒不接受拍賣成交標的,構成根本性違約。自買受人違約之日起,轉讓方、拍賣人有權單方解除拍賣成交合同,有權另行處置買受人拒不接受的所有標的,并不予任何補償或賠償。買受人因根本性違約,故繳納的全部價款不予退還,并須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買受人在《拍賣標的交接確認書》上簽字或派人實際看管標的之時起,即為交接完成。 特別告知競買人(買受人):本次拍賣是對拍賣標的清單所列標的按交接時的現(xiàn)狀進行整體打包拍賣,交接過程中,不再對標的實物進行數(shù)量、品名、規(guī)格型號、零配件、質量、性能等一一清查核對,只以現(xiàn)場實物交接時現(xiàn)狀為準辦理交接手續(xù),在標的所在地整體一次性移交,如有異議,最終以委托人現(xiàn)場確認的實物為準,無論標的品名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是否存在差異或差異大小、質量好差等均不影響本次拍賣的成交價格和成交結果。競買人應予以充分注意,在成為買受人后不得提出異議。 自現(xiàn)場整體一次性移交起或買受人派人實際看管標的之時起,成交標的實物的保管、防火、防盜、切割、裝卸、搬運、清理、運輸、質量、安全及其它一切責任均由買受人自行負責,費用自理,與標的物相關的一切風險均由買受人承擔。 8.委托人特別聲明:買受人須在繳清全部價款之日起3日內(以委托人的確認為準)自行負責將全部拍賣成交標的切割、拆解、提取、搬離原存放地完成提貨,逾期,即視為買受人明確表示不再履約,承擔違約責任,保證金全部轉為違約賠償金,未提取、未搬離的所有資產均作為買受人的遺棄物由委托人任意處置,并不予買受人任何補償或賠償。特殊情況在征得委托人書面同意后可適當延長。買受人須服從委托人具體提貨時間的安排,提貨前須提交提貨工作計劃和安全防范措施方案,報委托人審核同意后按計劃實施。 特別聲明:拍賣標的存放地無水、無電,由買受人自行解決。委托人、拍賣人不提供任何提貨設備設施及用水、用電等供應,提取拍賣成交標的所需人員、行政手續(xù)、設備、工具、供水、供電等均由買受人自行組織,所涉費用全部由買受人自理。提貨過程中須服從委托人和相關單位的現(xiàn)場管理和監(jiān)督,買受人必須嚴格按照拍賣標的清單所列成交范圍提貨,嚴禁拆卸、提取、破壞、損毀拍賣標的清單所列成交范圍以外的任何資產(如房屋建構筑物及附屬設施設備、管道、道路、圍墻、綠化、存放地現(xiàn)場堆放和存放的其他任何物資等),若發(fā)生異議由委托人負責最終確定,買受人必須認可;如超范圍提貨,即視作買受人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履約保證金全額轉為違約賠償金,造成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切割、拆(裝)卸、搬運、運輸?shù)冗^程中買受人必須注意安全,買受人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嚴格按照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操作規(guī)范組織實施作業(yè),對于有切割、拆解、施工、生產等資質要求的作業(yè),買受人必須按照規(guī)定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yè)機構或專業(yè)人員實施,所涉手續(xù)由買受人辦理,并自行承擔全部費用。買受人提貨過程中如需吊裝、燒焊、使用明火等危險作業(yè)的,須在確保完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方可實施,所涉費用和一切責任均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由于提貨造成標的存放地、場地、周邊環(huán)境、他人資產、圍墻、綠化、供水電力電信設施或道路等損壞的,買受人應及時進行修復、恢復原狀或予以相應的經濟補償或賠償。標的提貨過程中買受人、施工工作人員及標的安全事項與責任全部由買受人自行負責,委托人、拍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買受人在提貨過程中不得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破壞,否則,由買受人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違反上述約定,作違約處理。 9、未盡事項,按本次拍賣的注意事項等拍賣資料的約定執(zhí)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