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統(tǒng)一項目編號
S******D************
項目編碼
****-CP/**-****
掛牌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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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日期
****-**-**
截止日期
****-**-**
基本信息
項目編碼: | ****-CP/**-****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昌平區(qū)陽坊鎮(zhèn)后白虎澗村原二隊場東墻外6平方米基站用地出租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昌平區(qū)陽坊鎮(zhèn)后白虎澗村原二隊場東墻外 | ||
土地用途: | 其他農用地 | ||
地塊-1: | |||
地塊名稱: | 地塊編號: | ||
東至: | 順利街 | 南至: | 原二隊場院大門口 |
西至: | 原二隊場院東墻 | 北至: | 集體土地空地 |
擬出讓面積(畝): (以實際測量為準) | 0.**9 | 是否包含基本農田: | 否 |
基本農田面積(畝): | 地上物情況: | 無 |
權屬信息
權屬類型: | 集體 | 所有權人: | 北京市昌平區(qū)陽坊鎮(zhèn)后白虎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 否 | 承包方式: | |
承包方: | 承包經營權證編號: | ||
承包期限(起始日): | 承包期限(終止日): | ||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否 | 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內容: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權: |
擬出讓信息
擬出讓期限(起始日): | 擬出讓期限(終止日): | ||
擬出讓期限(年): | **年 | 出讓用途: | 安裝信號塔 |
擬出讓方式: | 出租 | 是否屬再次出讓: | 否 |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 前次出讓方式: | ||
原出讓期限(起始日): | 原出讓期限(終止日): | ||
其他農戶是否放棄行使優(yōu)先權: |
掛牌及公告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截止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掛牌總金額(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產權交易網站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 ||
首次項目信息發(fā)布公告期: | **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無意向受讓方
信息發(fā)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fā)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數(shù): |
掛牌期滿,一個以上受讓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證金設定
交納金額(元): | 0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發(fā)布期結束后三個工作日 |
交納方式: | 處置方法: | ||
處置方法說明: | 其他: |
交易條件
公告價格(元): | ******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租金不低于****0元/年,前5年一次性支付****0元,后面按年進行繳費。 |
受讓方資格條件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1、土地租賃用途為:安裝信號塔,作為保障民生設施使用; 2、該地塊土地利用現(xiàn)狀為農村宅基地,工業(yè)用地;規(guī)劃為限制建設區(qū);分區(qū)規(guī)劃為城鎮(zhèn)建設用地;最新國空規(guī)劃為城市道路用地。該處暫未列入違建拆除臺賬。 3、目前場地使用中,如原承租方受讓,新合同執(zhí)行日期為原合同到期后日期;如非原承租方受讓,由出讓方于**天內清退現(xiàn)有承租方并保證場地交割至新受讓方,如因此產生糾紛或損失,由出讓方全部承擔。 4、意向受讓方需出具書面承諾: (1)受讓方應符合有關基站建設和運營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2)受讓方需保證履行相關審批手續(xù),如因審批手續(xù)無法辦理或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受讓方需承擔相關責任。 (3)合同到期后,受讓方應當將場地恢復原狀,并在租期到期后**天內向出讓方交還場地,出讓方進行必要的現(xiàn)場協(xié)調和監(jiān)督,達到屬地政府部門的安全、環(huán)保規(guī)定。 5、承租方禁止在租賃地塊內進行違法建設行為,若因堆物出現(xiàn)衛(wèi)片等違法占地行為線索,承租方應立即配合整改。 |
交易服務會員使用情況
交易服務會員編碼: | 交易服務會員: | ||
經辦人: | 電話: |
專業(yè)服務會員使用情況
交易所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 楊萬鵬 | 聯(lián)系電話: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