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一、本次評估報告:不公開也不備查二、轉讓標的按現(xiàn)狀整體轉讓,轉讓方對標的所作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為參考性說明,不作為對標的品質和數(shù)量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現(xiàn)狀的法律依據(jù)和移交憑據(jù)。出讓總量以江油城投混凝土有限公司實際收方數(shù)據(jù)為準。砂石樣品分析以委托四川省第十地質大隊出具的《檢測報告》為準。三、轉讓方不保證本次轉讓標的物的質量、重量、規(guī)格、尺寸、功能、性能及完整性等問題,意向受讓方在受讓前應自行或聘請第三方單位對標的物進行全面勘察、測繪、鑒定,并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風險和瑕疵。如意向受讓方在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報名后,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成交后,受讓方不能以此為由拒不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并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和進行資產交接。四、砂石由受讓方組織清運,所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在對標的物的挖采及運輸過程中,受讓方必須采取積極的安全、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合規(guī)。在挖采、裝運施工全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安全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等均由受讓方自行處理并承擔全部責任,與轉讓方無關。五、受讓方在挖采和運輸過程中如需報相關部門審批的,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批準手續(xù);標的物運輸車輛由受讓方自行組織,受讓方需具備相應資質、資格或聘請具備相應資質、資格的公司進行爆破、挖采等作業(yè),否則,由此產生的經(jīng)濟和法律責任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六、受讓方應在支付完全部交易價款后5個工作日內開始施工、挖采、運輸,期間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及相關責任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七、本次交易涉及的稅、費由轉、受雙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八、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在確認收到生效的《產權交易合同》、全部交易價款以及轉、受雙方的服務費后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九、本次轉讓的掛牌價格為不含稅價。成交后,轉讓方按照成交金額向受讓方開具非稅票據(jù)。十、其他內容詳見《產權交易合同(樣本)》等資料。十一、本次標的看貨聯(lián)系人:劉小鵬,聯(lián)系電話:**********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