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足額交納****元交易保證金到武漢光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恩施產權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谷聯(lián)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日**:**時前到達光谷聯(lián)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賬戶為準);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保證金的確認付款操作;不接受擔保或第三方代為支付。2、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憑交款通知書將本項目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恩施市財政局專戶(戶名:恩施市財政局財政專戶;開戶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恩施州分行;賬號:******************),價款交清后當日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產權交易合同。3、轉讓方就本次罰沒汽車零部件處置項目對受讓方提出以下條件,受讓方需認可并按約定執(zhí)行:(1)受讓方需在交納全部交易價款及產權交易服務費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完成轉讓標的的交接工作,簽訂罰沒汽車零部件移交確認單,本次處置的標的物在簽定移交確認單前的保管和安全責任由轉讓方承擔,在簽定移交確認單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糾紛均由受讓方承擔;(2)受讓方需在繳納完全部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處置標的物的轉移及清場工作,若逾期未轉移清場,轉讓方有權自行處置未搬離的標的物;(3)本次交易轉讓方僅負責出具恩施市行政事業(yè)單位一般繳款收據,不負責開具增值稅稅票,若本次交易涉及相關稅費,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4、本次交易轉讓方及受讓方雙方應支付給光谷聯(lián)交所恩施公司的產權交易服務費由轉讓及受讓雙方各自按約定承擔。本項目若協(xié)議成交,受讓方交易服務費為成交金額的0.**%,若競價成交,受讓方交易服務費為成交金額的2%。5、成交后,若受讓方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不足以抵扣本項目交易服務費的,則受讓方須在簽訂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產權交易服務費到光谷聯(lián)交所恩施公司指定專用賬戶,并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一一個人中心一一支付訂單,完成對產權交易服務費的確認付款操作。6、意向受讓方應完全認可由湖北賽因特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和湖北長信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對本次處置項目出具的評估報告書(鄂賽評報字【****】第**5號、鄂長信評報字【****】第**9號)中的全部內容,對本次轉讓資產的現(xiàn)狀、性質、用途不持任何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