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1、經營業(yè)態(tài) 意向競租方的經營業(yè)態(tài)應符合出租方經營管理要求,并禁止經營危險品、易燃易爆品、油煙污染、噪音污染及其他有違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業(yè)。 2、特別提示 (1)自出租標的實際移交之日起至出租標的計租之日止為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對出租標的進行裝修的時間,該期間不計租金,不在租賃期限內,但不免除承租方對《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2)意向競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標的,須在報名前向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現場查勘申請,由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池州分公司與出租方聯系后,通知現場查勘時間。 3、交易方式 網絡動態(tài)報價。 承租方應于網絡動態(tài)報價活動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到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簽訂《成交確認書》。 4、交易簽約 承租方應于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依據《成交確認書》確定的成交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5、交易憑證出具條件 交易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方依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將出租標的第一個合同年度租金、履約保證金交付至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指定的結算賬戶,交易雙方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后,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