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G-5-1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楚市資源土出告字〔****〕1號
經楚雄市人民政府批準,受楚雄市自然資源局委托,楚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掛牌方式公開出讓以下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土地出讓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宗地編號 | 楚雄市****-G-5-1號 | 宗地總面積 | **1㎡ | 出讓年限 | **年 | ||
宗地坐落 | 楚雄市鹿城鎮(zhèn)河前社區(qū)老**0國道北側、楚交集團檢測中心用地西側 | ||||||
容積率 | ≤1.8 | 建筑密度 | ≤**% | 綠地率 | ≥**% | ||
土地用途 | 商業(yè)用地 | 競買保證金 | **萬元 | ||||
起始單價 | **1元/㎡ | 起始總價 | |||||
增價幅度 | 0.9萬元/次 | 交地條件 | 按現狀交地 | ||||
報名開始時間 | ****年1月**日9時0分 | 報名截止時間 | ****年2月**日**時0分 | ||||
掛牌開始時間 | ****年2月**日9時0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年2月**日**時0分 | ||||
備 注 | 土地用途為商業(yè)用地,城市規(guī)劃事宜詳見楚雄市自然資源局〔****〕**號《楚雄市建設用地規(guī)劃設計條件通知單》,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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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掛牌出讓公告發(fā)布媒介
(一)中國土地市場網(http://www.landchina.com);
(二)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https://ggzy.yn.gov.cn),地區(qū)選擇楚雄州,進入楚雄州 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云南省?楚雄州);
(三)楚雄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xs.gov.cn/), 政府信息公開 → 部門公開 →楚雄市自然資源局→公開信息列表。
公告事項如有變化,將在原公告發(fā)布媒介發(fā)布補充公告,屆時以補充公告為準。
三、競買申請人條件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報名參加競買。競買申請人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只可單獨競買,不接受聯(lián)合競買;
(二)同一名競買人只能提交一次競買申請,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申請人,不得同時參加本次土地使用權出讓活動;
(三)凡存在拖欠土地價款、稅費,囤地、炒地,違反土地管理相關規(guī)定或有土地違法行為的,禁止參與競買。
四、 報名需知
(一)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在網上進行交易,出讓活動中的所有時間以公共資源交易系統(tǒng)時間為準。
(二)競買人應當在公告有效時限登錄 楚雄州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云南省?楚雄州),使用 數字CA證書參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的報名、資料提交、資格審查、資格確認、報價等,使用數字CA證書進行的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
CA數字證書辦理窗口:楚雄市永安路**6號楚雄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六樓,數字CA證書辦理窗口。
**小時技術支持熱線:**0 **** **6
(三)凡有意參加競買者,請于****年1月**日9時0分至****年2月**日**時0分,登錄楚雄州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云南省?楚雄州),使用數字CA證書下載出讓文件,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交易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提交競買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上報資格審查材料(格式要求為PDF格式),資格審查通過后必須在交易系統(tǒng)報價競買。
五、保證金繳納
賬戶名稱:楚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農業(yè)銀行楚雄市支行
開戶銀行賬號:****************3
競買人以轉賬或電匯方式交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交款人與申請人名稱必須一致。競買保證金一律由繳納人從其基本賬戶(自然人為個人賬戶)一次性足額轉賬繳納,競買人在轉賬繳納的競買交易保證金時請在備注欄中寫明競買的地塊名稱。交款后競買人憑轉賬或電匯票據到楚雄市瑞東路**9號楚雄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農業(yè)銀行駐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窗口開具競買保證金收據。競買保證金交納、收據開具、報名競買申請及資料必須于****年2月**日**時0分前完成并上傳到交易系統(tǒng),并經資格審核通過,同時在交易系統(tǒng)報價競買。逾期未提交資格審查的,不能參與競買和報價。
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掛牌成交后轉為競得地塊的土地出讓價款。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掛牌活動結束后 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六、掛牌報價
競買申請人必須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公共資源電子交易服務系統(tǒng)在線報價,競買人以增價方式報價,初次報價不得低于起始價。同一名競買人可多次報價,初次報價后的每次報價應比當前最高有效報價增加一個加價幅度或加價幅度的整倍數。競買人請謹慎報價,報價一經提交并經交易系統(tǒng)記錄即視為有效報價,不得撤回。限時競價時長為5分鐘/輪次,掛牌按照競價結束時的最高有效報價確定競得人,如最高報價低于出讓底價的,不予確認成交。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活動全程在線上交易,成交結果以 公共資源電子交易服務系統(tǒng)成交結果為準,如因電力供應、網絡或系統(tǒng)故障等非人為因素造成電子交易失敗的,恢復交易事項以出讓人和組織人通知為準。
(二)如受讓地塊涉及林地占用審批,環(huán)境影響評價備案許可,電力線、通信光纜等強、弱電遷改的,由受讓人按規(guī)定自行向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并承擔相應費用。林地使用審批手續(xù)未獲批準前,不得改變土地現狀和開工建設,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讓人自行承擔。
(三)交易成功后與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簽訂《成交確認書》時,競得人必須提交紙質競買資料(一式三份)。
(四)在土地出讓電子交易活動中,若由于競買人自身原因導致CA數字證書遺失、過期、泄密等造成無法登錄電子交易服務系統(tǒng)進行報名或報價的,相關責任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五)本公告發(fā)布后如內容有變化的,以補充公告為準。
八、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楚雄市瑞東路**9號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聯(lián)系人及電話:李女士、李先生 ****-******0
張先生 ****-******2
特別提示:
1. 由于數字CA證書需要網上申請辦理,提交申請和審核均需要一定時間,請競買人提前辦理注冊數字CA證書,如因競買人沒有提前辦理數字CA證書導致無法進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的,一切責任由競買人承擔。
2.此次電子化交易活動所需電腦和網絡設備,由競買申請人自行做好競買(競價)準備,請競買申請人提前自行調試好電腦設備和網絡,在網上限時競價開始前**分鐘自行登錄云南省土地使用權交易網等待競價,如因競買申請人的設備和網絡原因造成無法競價的,責任由競買申請人自行承擔,組織方概不負責。
楚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