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統(tǒng)一項目編號
S******D************
項目編碼
****-CY/**-****
掛牌金額
****3
掛牌日期
****-**-**
截止日期
****-**-**
基本信息
項目編碼: | ****-CY/**-****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朝陽區(qū)管莊鄉(xiāng)瑞祥里**-**號樓機井房旁**.8平方米房屋出租 |
細分類別: | 普通商業(yè)用房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朝陽區(qū)瑞祥里**-**號樓機井房旁平房 |
不動產權證證號: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8 | |
房屋使用現狀: | 使用中 | 房屋用途: | |
附屬設施: | 無 |
權屬信息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否 | 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內容: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權: | 否 | |
是否存在影響標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響標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擬出讓信息
擬出讓方式: | 出租 | 擬出讓期限(起始日): | |
擬出讓期限(終止日): | 擬出讓期限(年): | 3年 | |
擬出讓用途: | 商業(yè) |
評估情況
掛牌及公告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截止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掛牌總金額(元): | ****3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網站 www.bjraee.com | ||
首次項目信息發(fā)布公告期: | **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無意向受讓方
信息發(fā)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fā)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數: |
掛牌期滿,一個以上受讓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證金設定
交納金額(元): | ****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發(fā)布期結束后三個工作日 |
交納方式: | 電匯 | 處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務費后退回 |
處置方法說明: | 出讓方與受讓方約定交易保證金不作為合同價款的,農交所在產權交易合同審核通過后五個工作日內,扣取交易服務費后將交易保證金余額退回。 | 其他: |
交易條件
公告價格(元): | ****3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1. 租金單價不低于3元/平方米/日,無遞增,租金每年一付,租賃期限起算3日之內付款。第二次付款提前一個月支付下年的各項費用。 2. 無免租期。 3. 在合同期內,出讓項目如遇征地、占地、拆違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讓方將積極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遷補償。 4. 未經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不得擅自轉包轉租或擅自采取聯(lián)營、合作等形式變相轉包轉租。不得將集體經營性用房擔保貸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幫助貸款或借款。 5. 項目在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掛牌日期不作為合同起租日期。具體起租日期以出讓方房屋實際交付為準,雙方在合同中進行約定。 6. 租賃期間,因房屋租賃而產生的稅費,按照法律規(guī)定由各方自行承擔并支付。 |
受讓方資格條件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受讓方須為北京市依法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注冊資金不低于**0萬元,成立時間不少于3年。 2.受讓方在報名前須取得出讓方簽字確認并加蓋雙方公章《現場踏勘確認書》,作為報名受讓的先決條件,一并提交農交所;。 3.在中國網站查詢信息中涉及行政處罰、黑名單信息中無不良記錄等。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1、 該項目出讓標的面積為:建筑面積**.8平方米,房屋為磚混、磚木、鋼結構等。 2、該項目標的所占土地為集體建設用地,規(guī)劃用途為綠地,在鄉(xiāng)減量地塊范圍。 3、該標的規(guī)劃用途及業(yè)態(tài)為商業(yè)。 4、 占地四至:東至:瑞祥里機井房東墻南側;西至:瑞祥里機井房西墻南側;南至:瑞祥里**號樓北側;北至:瑞祥里機井房南墻外。 5、 受讓方納稅納統(tǒng)地點需為北京市朝陽區(qū)。 6、 該項目掛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讓,由出讓方于**日內負責清退現有承租方并保證房屋交割至新受讓方,如因此產生糾紛或損失,由出讓方全部承擔。 7、 摘牌成功的受讓方,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扣除應繳納的服務費后將剩余部分交易保證金退回受讓方繳納交易保證金賬戶,或作為受讓方向出讓方應支付的履約保證金或租金。 8、受讓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1)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讓方和農交所損失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出讓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讓方在繳納交易保證金后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的; (4)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定給出讓方造成損失的。 |
交易服務會員使用情況
交易服務會員編碼: | 交易服務會員: | ||
經辦人: | 電話: |
專業(yè)服務會員使用情況
交易所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 張博 | 聯(lián)系電話: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