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國土資源部第**號令)、《西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版)的通知》(藏政發(fā)[****]8號)和《西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招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若干意見(試行)的通知》(藏政辦發(fā)[****]**號)等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經拉薩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編號****-(柳)7號國有建設用地進行公開掛牌出讓,公告如下:
一、擬出讓宗地位置、面積、規(guī)劃條件及相關要求
(一)擬出讓地塊信息。
宗地 編號 | 出讓面積(㎡) | 容積率 | 出讓 年限 | 土地用途 |
****-(柳)7號 | ****2 | 不小于0.8 | **年 | 一類工業(yè)用地 |
建筑系數(shù) | 綠地率 | 建筑限高 | 其他要求 | |
不小于**% | 不大于 **% | 不高于 **米 | 1.符合國家、自治區(qū)規(guī)定的產業(yè)政策、符合環(huán)保要求;2. 建設項目符合拉薩高新區(qū)產業(yè)發(fā)展方向及產業(yè)發(fā)展要求。 |
(二)規(guī)劃要求:工業(yè)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為**%,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注:具體規(guī)劃控制指標以拉薩高新區(qū)(柳梧新區(qū))管委會提供的規(guī)劃指標依據為準)
1.建筑退線、退界:建(構)筑物不得超宗地紅線,具體退線、退界以規(guī)劃條件為準。
2.地勘:該宗地位于高新區(qū)藏創(chuàng)大道以西、察巴路以南,對于出讓地塊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類管線、設施設備遷移等情況均由買受人自行勘察設計。競買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地塊現(xiàn)狀,提交掛牌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地塊的現(xiàn)狀及所列的條件無異議并全面接受。
二、競買人資格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者除外均可參加競買。
(二)拉薩高新區(qū)(柳梧新區(qū))管委會負責對掛牌出讓公告規(guī)定時間內收到的申請進行審查。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通過資格審查的,方能取得競價資格。
三、掛牌時間
(一) 公告時間:****年2月9日**:**-3月2日**:**。
(二)凡有意參加競買者,請于****年2月9日**時**分至****年3月1日**時**分(北京時間,下同),在西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通過西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登錄,網址:ggzy.xizang.gov.cn)(競買網址)提交競買申請。
(三)凡通過上述參與競買者,請于****年2月9日**時**分至****年2月**日**時**分,在西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通過西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登錄,網址:ggzy.xizang.gov.cn)交納保證金。
(四)競買人資格預審截止時間為****年3月2日**時**分,競買人在網址:ggzy.xizang.gov.cn);我的投標參與項目查看競買人資格預審結果。
(五)掛牌時間:****年3月3日9:**-3月**日**:**。
四、宗地的起叫價、加價幅度及競買保證金
宗地編號 | 出讓面積(㎡) | 起掛價 (萬元) | 競買保證金 (萬元) | 加價幅度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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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7號 | ****2 | **1.**** | **0.**** | 5萬/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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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地成交價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續(xù)費、契稅,競得人所交競買保證金在競買成功后轉為定金,未競得人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掛牌出讓活動結束,提出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利息。
(二)競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日內完成《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工作,合同簽訂完成后**日內交清成交價款。
本次掛牌出讓活動設有保留底價,報價低于底價的掛牌不成交。
(三)保證金賬戶:
開戶單位:拉薩市柳梧新區(qū)管理委員會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拉薩柳梧支行
帳 號:********************
注:交納保證金時必須在銀行轉賬單上注明(競買宗地編號****-(柳)7號地塊競買保證金),必須以申請人的身份繳納。
五、出讓方式
采取掛牌的方式進行公開出讓,掛牌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在掛牌公告規(guī)定的掛牌起始日,出讓人將掛牌宗地的面積、界址、空間范圍、現(xiàn)狀、用途、使用年期、規(guī)劃指標要求、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起始價、增價規(guī)則及增價幅度等,在掛牌公告規(guī)定的土地交易場所(西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掛牌公布;
(二)符合條件并通過審核的競買人在西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線上競價大廳填寫報價;
(三)競價大廳系統(tǒng)確認該報價后,更新顯示掛牌價格;
(四)西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線上競價大廳,在規(guī)定的掛牌截止時間生成最高出價的競買人信息;
(五)掛牌期限屆滿,線上競價大廳確認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其他競買人如需繼續(xù)競價的,應在掛牌期限屆滿前登陸線上競價大廳,并根據相關時限要求,再次進行報價或競價;掛牌出讓轉入限時競價,通過線上競價的最高出價來確定競得人。
(六)本公告參與交易網址:ggzy.xizang.gov.cn)
六、其他事項
(一)交付土地時間:以出讓合同約定為準。
(二)出讓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間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關關系人提出可權屬爭議和債權債務等糾紛,出讓方有權延期或終止掛牌出讓活動,報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關要求和條件。
(三)開發(fā)建設時間:競得者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后,嚴禁閑置土地,對不按照規(guī)定時限開發(fā)建設的,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應依法繳納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滿兩年且未開工建設的,出讓人有權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四)本次掛牌出讓公告內容如有變化,出讓人將在西藏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站發(fā)布補充公告,屆時以補充公告為準。
七、交易實施
本次掛牌出讓活動由拉薩高新區(qū)(柳梧新區(qū))管委會實施,出讓公告按相關規(guī)定發(fā)布。
八、違約責任
競得人不按約定繳納該宗地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繳額1‰的滯納金;超過**日未全額支付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可要求受讓人賠償損失。
九、工作紀律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全體參與工作人員必須依法依規(guī)辦事,規(guī)范操作程序,實行陽光作業(yè),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十、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活動由拉薩高新區(qū)(柳梧新區(qū))管委會舉辦,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拉薩高新區(qū)(柳梧新區(qū))管委會(****辦公室)
聯(lián)系人:白瑪玉珍
聯(lián)系電話:****---******0
拉薩高新區(qū)(柳梧新區(qū))管理委員會
****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