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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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千克供應鏈科技(重慶)有限公司**%股權 |
轉讓方名稱 | 重慶興能物產發(fā)展有限公司 |
轉讓行為批準單位 | 重慶市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轉讓比例 | ** |
掛牌價格 | **6.**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股權轉讓涉及資產評估報告中“特別事項說明”及專項審計報告中“審計中發(fā)現的重大事項”具體內容詳見公告附件。,2.****年7月**日,重慶興能物產發(fā)展有限公司將其持有千克供應鏈科技(重慶)有限公司**%股權質押給重慶能投商貿有限公司,具體情況詳見股權質押合同及關于《股權質押合同》之補充協議。,3.備查資料:(1)資產評估報告;(2)專項審計報告;(3)****年度審計報告;(4)****年8月財務報表;(5)股權質押合同;(6)關于《股權質押合同》之補充協議;(7)職工安置方案。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提供書面承諾:已知悉認可并無條件接受標的企業(yè)《職工安置方案》全部內容。2、意向受讓方待重慶聯交所出具《受讓申請受理通知書》后,方證明其已向重慶聯交所提交受讓申請;意向受讓方應在交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萬元匯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為準)。3、若信息披露期間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協議方式以不低于轉讓底價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間有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4、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務費后,轉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讓方有效報價,交易達成的可豁免);(2)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3)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4)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5)其他違反公告的情況。5、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價款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受讓方原因導致合同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的或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全額支付交易價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轉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6、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按產權交易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他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的,重慶聯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7、轉讓方所持標的企業(yè)**%股權已質押給重慶能投商貿有限公司,轉讓方承諾自收齊本項目交易價款后**個工作日內協同受讓方辦理質押解除或變更手續(xù)。8、受讓方須同意重慶聯交所在收到全部價款及服務費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9、交易及過戶所涉及的一切稅、費(含重慶聯交所費用等)按相關規(guī)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yè)不得繼續(xù)使用轉讓方所屬國家出資企業(yè)及其子企業(yè)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xù)以國家出資企業(yè)子企業(yè)名義開展經營活動。**、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按本項目產權公告的內容,以現狀受讓本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