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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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國網商用電動車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設備類資產(純電動非公路型礦用自卸車)TLE****0EL******2 |
資產類別 | 設備 |
轉讓方名稱 | 國網商用電動汽車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呼倫貝爾市 |
掛牌價格 | **.**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5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應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前(以到賬時間為準)將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2、交易過程中,因國家或地方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導致交易無法繼續(xù)進行的,交易相關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責任。 3、本次掛牌價格為不含增值稅價格。 4、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且自《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轉讓價款及成交價5%的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5、意向受讓方遞交申請則視同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在**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且自《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轉讓價款及成交價5%的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實物資產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轉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的賬戶。 (3)接受并同意轉讓方按照標的資產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交付。自交付之日起,標的資產的保養(yǎng)、保管毀損、滅失等責任、風險與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如因受讓方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在北交所《實物資產交易憑證》出具次日起6個月內辦理完畢標的資產移交,則已支付的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且該受讓方應按照成交金額的**%賠償對轉讓方造成的損失,并同意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收回標的資產,另行處置。 (5)認可并已詳細閱讀本轉讓項目涉及的資產評估報告等與項目相關的文件所揭示的內容并已自行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的內容并承擔全部或有風險。 (6)確定為受讓方后,同意在《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按照成交金額的5%支付交易服務費。 6、本項目公告期即進入盡職調查期,本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資產轉讓項目所涉及的掛牌公告、《資產評估報告》等全部備查文件等內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盡職調查,已對受讓進行獨立決策和判斷,自愿接受標的資產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和承擔本次受讓標的資產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不得以未查閱、勘察或未審慎查閱、勘察相關資料及標的資產或不了解標的資產狀況和瑕疵為由,向轉讓方或北交所主張任何抗辯或不履行任何義務,不得以此要求轉讓方或者北交所承擔任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