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重慶市忠縣汝溪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二期) 已由 忠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忠發(fā)改審批【****】**6號 批準建設 , 建設資金來自 水利發(fā)展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0% , 項目法人 為 忠縣暢達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招標人為 忠縣暢達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 本 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1 建設地點: 忠縣汝溪河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guī)模: 本河道綜合治理河道總長 **.** 公里,防洪護岸長7.9公里,建設內(nèi)容包含防洪護岸工程、清淤疏浚工程和穿堤建筑物工程等。
2.3 ? 本次招標項目工程總投資額: 約** ** 萬元
?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 約****萬元
2.4 招標范圍: 以 重慶市忠縣汝溪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二期) 施工圖所示范圍的所有內(nèi)容為準,詳見發(fā)布的施工圖,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及其補充文件。
2.5 工期要求:工期為 **0 日歷天 ,缺陷責任期為 ** 個月 。
2.6 標段劃分(如有): /
2.7 其他: /
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 是 □否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預留: ? 是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預留的實施方式: ? 方式一: 本項目整體面向中小企業(yè) 。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zhì)條件: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zhì).
3.1.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業(yè)績條件: 詳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 ;
3.1.3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內(nèi)容。
3.2 本次招標 □ 接受 ?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招標人: | 忠縣暢達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gòu): | 重慶市忠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
聯(lián)系人: | 王老師 | 聯(lián)系人: | 楊老師 |
電子郵箱: | 電子郵箱: | ||
郵編: | 郵編: | ||
聯(lián)系電話: | **3-******** | 聯(lián)系電話: | **********3 |
傳真: | 傳真: |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
賬號: | 賬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