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轉讓標的為轉讓方通過司法強制拍賣抵債而來,轉讓標的整體打包轉讓,標的物質量、面積、數(shù)量、型號、規(guī)格、重量、使用情況等僅供參考,以實際現(xiàn)狀為準。意向受讓方(競買人)應仔細閱讀《資產評估報告》(湘恒立評字(****)第**9 號)并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實地勘驗,湖南聯(lián)交所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2、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受讓資料并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公告中全部內容;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與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被確定受讓資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物質量、面積、數(shù)量、型號、規(guī)格、重量、使用情況等)有誤、有遺漏、不全面,或者標的物瑕疵披露有誤、不充分、有遺漏等為由而拒絕履行相關受讓義務,否則視為違約,轉讓方將按照約定處置交易保證金。 3、在意向受讓方通過e交易平臺參與項目過程中,出現(xiàn)《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guī)則》及《電子競價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中列舉的無法正常競價情形的,湖南聯(lián)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4、轉讓方無法保證對現(xiàn)有標的實際使用性能、重量是否符合正常使用及清單標準,相關技術和功能檢測責任和義務、費用由受讓人自行承擔,并承擔由此帶來的相關風險。 5、特別提示:該批機器設備位于冷水江金富源堿業(yè)有限公司(原抵押人)廠區(qū)內,設備抵債后,原抵押人一直在不間斷性使用,由于使用時間較長,有一整套設備和另外一套的主要設備碳化塔報廢。轉讓方曾多次向原抵押人發(fā)送律師函,要求原抵押人停止使用或支付占用費,一直未果,因設備與原抵押人自有設備配套連接運轉中,移地使用需征得冷水江金富源堿業(yè)有限公司同意并不得破壞該公司財產,因此該批機器設備存在難以順利交付的風險。請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標的開展詳細的盡調,充分評估交付等風險,并自愿承擔相應的風險、責任及損失。 6、湖南聯(lián)交所不組織意向受讓方進行實地勘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