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縣人民政府****年第5批次項目用地土方平整工程變更公告
原招標公告: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近三年(****、****、****年)具有類似工程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職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變更為: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職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其他內容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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