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發(fā)布區(qū)域
發(fā)布區(qū)域 | 趙學莊村 |
轉出方信息
轉出方名稱 | 天津市寧河區(qū)板橋鎮(zhèn)趙學莊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類型 | 集體 |
聯(lián)系地址 |
轉出信息
轉出方式 | 其他 | ||
是否屬于再次轉出 | 否 | ||
項目名稱 | 寧河區(qū)板橋鎮(zhèn)趙學莊村**畝土地經營權 | ||
掛牌價格 | **0.**0元/畝/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標的具體情況可前往現場查勘,報名前未查勘視為接受現狀;2、租賃期間承租方應按照約定用途使用標的,不得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所經營項目不得對周邊環(huán)境造成污染;3、實際轉出期限以最終簽訂的合同為準;4、合同期滿后承租方需將標的恢復原狀,附著物逾期未清除無償歸出租方所有,如給出租方造成損失,需照價賠償;5、此次交易在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產生的交易鑒證服務費由承租方繳納(收費標準參見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官網);6、競價保證金,競得者:在扣除交易鑒證服務費后折抵為合同首期價款,剩余部分不計息退還競得者(如不足以折抵時,剩余價款需競得者自競價結束3個工作日內補繳至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保證金賬戶,競價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雙方簽訂合同);未競得者:原數原路退回;7、請意向報名人認真閱讀此條款,以及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網絡競價的相關規(guī)則,認可并具備要求條件后再行報名,一旦報名即視為接受,在交易過程中如因此條款產生的糾紛,出租方不負任何責任,同時競得者以此條款原因為借口不與出租方簽訂合同的行為視同競得者違約,競得者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在扣除農交所交易費用后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劃歸出租方所有,該標的由出租方在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重新掛牌。風險提示:本項目流轉期限為****年2月**日 至****年**月**日,不滿1年按1年計算。意向受讓方在報名前需仔細考慮,一旦報名即視為認可該流轉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轉期限為由拒簽合同,并同意按該流轉期限支付相應租金。道路暢通,水、電條件具備,需承租人自行接通,費用自理。 | ||
受讓方條件 | 面向社會 | ||
轉出用途 | 種植業(yè) |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是 | ||
繳納形式 | 電匯 | 交易保證金(元) | ****0.** |
掛牌期滿,處理方式 | 變更公告內容,重新掛牌 | ||
土地性質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階梯競價 | ||
階梯價 | ** | ||
掛牌期 | ** | ||
價款劃入賬號 | ************************ | ||
賬戶名稱 | 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 開戶銀行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