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一、本次租賃權網(wǎng)絡競價拍賣(簡稱“拍租”、“競租”,下同)標的為:啟東市三甲農貿市場(原茅家港鎮(zhèn)農貿市場,鋼結構棚頂?shù)墓づ?,建筑面積約****.**平方米;攤位,約**個臺子,不含私人改造過的攤位。具體范圍、面積等以啟東市呂四港鎮(zhèn)人民政府現(xiàn)場確認為準)的租賃權,整體出租,租賃用途為農貿市場,租期3年整。詳見出租標的的資料及標的實際狀況。上述面積數(shù)據(jù)供參考,如與實際交付面積或有權部門核定面積存在不一致,以出租方最終現(xiàn)場指定確認為準,但不影響拍租成交結果和成交的租金標準。 委托人(即出租方:啟東市呂四港鎮(zhèn)人民政府,下同)的重要聲明: 1、委托人對委托拍租的標的擁有合法的處分權(資料已展示);本次拍租的標的,供承租方從事農貿市場之用途使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亂搭亂建。拍租成交后,買受人(即競得租賃使用權的承租方,下同)須提前將租賃農貿市場的使用方案及所涉收費項目、標準等事宜書面向出租方報備,經(jīng)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施行,期間如有調整變化亦須及時報備并得到出租方書面同意。因出租方的租賃農貿市場權證尚未辦妥,凡涉租賃農貿市場權屬證明的相關事項由出租方協(xié)助解決,其他事項概與出租方、拍賣人(南通恒源拍賣有限公司,下同)無涉。 2、拍租資料中農貿市場的名稱為出租方在投資改造建設過程中所使用的暫定名,競買人(即有意向的承租方,下同)在競得租賃農貿市場使用權并簽訂《租賃合同》后一個月內,須另行注冊和使用新的企業(yè)和企業(yè)字號,設立新的企業(yè)法人(以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并辦妥開辦農貿市場的全部所需證照手續(xù)。 3、出租方對租賃農貿市場的用途有限制,競買人在辦理競買登記手續(xù)前,應審慎確定農貿市場的租賃用途和擬從事的經(jīng)營項目,并提前到相關管理部門咨詢、了解和核實租賃農貿市場是否符合有關選址、環(huán)保及消防等審批要求。否則,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全部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4、本次按租賃農貿市場年租金價格進行拍租,并按叁年租期計算拍租成交總價。叁年租期租金須一次性繳納,承租方須按照先付后用的原則,叁年租金在本注意事項(特別事項說明)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拍賣人指定賬戶全部繳清,如果逾期,視為嚴重違約,不經(jīng)事先催告,出租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租賃農貿市場。承租方須另行向出租方繳納按年租金**%計收的履約保證金,作為履行農貿市場租賃合同的履約擔保。 5、本次拍賣租賃使用權所涉的農貿市場及附屬設施,按出租方現(xiàn)場指定交接的范圍、狀況為準,競買人應事前詳細咨詢、了解、實地勘察確認,一旦租賃,不得提出任何異議。特別聲明:啟東市三甲農貿市場(原茅家港鎮(zhèn)農貿市場)內中間通道中搭建的建構筑物(攤位、商鋪)、私人改造過的攤位不在出租范圍內,由承租方自行依法解決,費用和風險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6、買受人必須自行解決租賃農貿市場在租賃期間所涉的消防、環(huán)保、證照和水電設施的 開戶(過戶)、接通、增容等事宜,并自行承擔所涉的全部手續(xù)、費用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出租方對于承租方在租賃農貿市場上進行的任何增加、減置和改建行為,有審查決定權且承租方對租賃農貿市場的管理和使用均須符合城市管理制度、創(chuàng)衛(wèi)創(chuàng)模創(chuàng)文等各項管理要求;承租方在租賃農貿市場設置店牌、戶外廣告等,其選址、設計、安裝方案,未經(jīng)出租方及管理部門書面審查同意,不得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