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LN******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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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中石油(內蒙古)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廢催化劑處置項目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吉林化學工業(yè)進出口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0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拍賣 |
轉讓說明事項 | 1、合同簽訂后,買受人接到出讓方通知,須及時將標的物提貨、外運,并于完成危廢跨省轉移手續(xù)后7個工作日內將標的物運走,否則,可視為自動解約,合同做解除處理,并扣除全部貨款的**%。 2、因市場價格波動較大,競買人應充分考慮各項成本變化、未來市場行情波動參與本項目,請競買人謹慎出價,出價后如悔拍,將扣除所有競買保證金,并不允許其參與拍賣人所有拍賣項目。 3、競買人按照轉讓底價的**%交納競買保證金,待項目成交后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標的成交后,買受人在接到出讓方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后3日內通過買受人基本賬戶將剩余價款一次性支付至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產權交易機構收到《資產轉讓合同》后,按照《資產轉讓合同》約定,在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轉入到中石油(內蒙古)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指定賬戶。 4、買受人另支付合同全額貨款的**%作為履約保證金至出讓方指定賬戶,履約保證金可用于保證裝卸、運輸過程中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裝卸、運輸過程中發(fā)生任何意外、事故和所造成的損失賠償、罰款等。履約保證金在按期運輸至買受人指定地點,經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相關部門確認后,無息退還。本項目清運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5、出讓方能為符合條件的買受人開具**%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