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統(tǒng)一項目編號
S******D************
項目編碼
****-CP/**-****
掛牌金額
****0
掛牌日期
****-**-**
截止日期
****-**-**
基本信息
項目編碼: | ****-CP/**-****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昌平區(qū)小湯山鎮(zhèn)葫蘆河村樓頂**平方米基站使用空間出租 |
所屬地區(qū): | 北京市 / 昌平區(qū) / 小湯山鎮(zhèn) / 葫蘆河村 | ||
標的-1 | |||
名稱: | 信號基站 | 單位: | 處 |
型號: | / | 數(shù)量: | 1 |
擬出讓用途: | 是否存在影響標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權屬信息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否 | 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內容: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權: |
擬出讓信息
擬出讓方式: | 出租 | 擬出讓期限(起始日): | |
擬出讓期限(終止日): | 擬出讓期限: | 4年 | |
出讓方式描述: |
評估情況
掛牌及公告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截止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掛牌總金額(元): | ****0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產權交易網站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 ||
首次項目信息發(fā)布公告期: | **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無意向受讓方
信息發(fā)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fā)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數(shù): |
掛牌期滿,一個以上受讓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證金設定
交納金額(元): | 0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
交納方式: | 處置方法: | ||
處置方法說明: | 其他: |
交易條件
公告價格(元): | ****0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年租金****0元 |
受讓方資格條件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1、該標的項目用途為:通信基站覆蓋,作為保障民生設施使用。 2、土地現(xiàn)狀:城鎮(zhèn)建設用地;分區(qū)規(guī)劃:生態(tài)混合區(qū); 3、受讓方不得在租賃物四至范圍內搭建任何違法建設。未經出讓方書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不得翻建、改建、擴建現(xiàn)有建筑物。 4、意向受讓方需出具書面承諾: (1)受讓方應符合有關基站建設和運營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2)受讓方需保證 履行相關審批手續(xù),如因審批手續(xù)無法辦理或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受讓方需承擔相關責任。 (3)合同到期后,受讓方應當將場地恢復原狀,并在租期到期后 ** 天內向出讓方交還場地,出讓方進行必要的現(xiàn)場協(xié)調和監(jiān)督,達到屬地政府部門的安全、環(huán)保規(guī)定。 5、目前場地使用中,如原承租方受讓,新合同租賃起始日期為原合同到期后日期;如非原承租方受讓,由出讓方于**天內負責清退現(xiàn)有承租方并保證場地交割至新受讓方,如因此產生糾紛、及臨時使用產生的費用等損失,由出讓方全部承擔。 |
交易服務會員使用情況
交易服務會員編碼: | 交易服務會員: | ||
經辦人: | 電話: |
專業(yè)服務會員使用情況
交易所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 楊萬鵬 | 聯(lián)系電話: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