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LN****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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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年第****號)沈陽市和平區(qū)青年大街**6號東北傳媒文化廣場(遼報大廈)8樓東側半層(建筑面積**1.**?)辦公用房出租項目 |
資產(chǎn)類別 | 其他資產(chǎn) |
轉讓方名稱 | 遼寧日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0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拍賣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承租方應當在公告截止日**:**前,辦理完畢如下事項: (1)在大連產(chǎn)權交易所網(wǎng)站(www.daee.cn)進行注冊并在本項目出租標的中進行報名; (2)持有效證件到大連市甘井子區(qū)東北北路**1號大連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五樓大連產(chǎn)權交易所窗口辦理登記手續(xù); (3)將交易保證金支付至大連產(chǎn)權交易所指定結算賬戶。交納方式為銀行轉賬,以銀行提供的到帳時間為準,交款人名稱須與意向承租方名稱一致,現(xiàn)金不予受理,未按規(guī)定交納交易保證金的,視為放棄承租資格。大連產(chǎn)權交易所指定結算賬戶是意向承租方在大連產(chǎn)權交易所網(wǎng)站完成項目報名后,報名系統(tǒng)為意向承租方自動生成的《保證金交款通知書》中注明的賬戶,該賬戶為該意向承租方在本項目(出租標的)交易過程中唯一指定結算賬戶(包括交納交易保證金、首期租金等相關款項),請意向承租方務必牢記。對于遺失、泄漏、忘記該結算賬戶或因報名時錯誤報名、在交款時錯誤錄入結算賬戶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擔。大連產(chǎn)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交款賬戶中的括號為英文半角。 2、本項目交易服務費由出租方承擔,一次性支付。 3、本項目交易過程中產(chǎn)生的相關稅費(除交易服務費),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擔。 4、本項目履約保證金由承租方在租賃合同生效后按租賃合同約定方式交納至出租方指定銀行賬戶。 5、本項目無免裝修期。 6、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請時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 (1)已經(jīng)充分知曉、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內容,已經(jīng)了解出租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出租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在遞交承租申請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標的情況或出租標的有瑕疵為由撤銷承租申請、退還出租標的或拒付首期租金。 (2)若出現(xiàn)“交易保證金保證事項”中所述的任何一種情況時,同意出租方和大連產(chǎn)權交易所有權全額扣除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3)同意被確定為承租方后的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并在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內,將除交易保證金外其余首期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大連產(chǎn)權交易所指定結算賬戶,將履約保證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銀行賬戶。 同意被確定為承租方并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后,若逾期支付首期租金,每逾期 1日應按所欠租金的0.2%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賠償損失。若后續(xù)首期租金逾期交納,在上述條件基礎上,沒收承租方履約保證金,還有權要求承租方按房屋月租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給出租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4)同意被確定為承租方并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將除交易保證金外其余首期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大連產(chǎn)權交易所指定結算賬戶,將履約保證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銀行賬戶后**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接。(明確自資產(chǎn)交接之日起相關數(shù)據(jù)和狀態(tài),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數(shù)、電表數(shù)、采暖費、通信費、物業(yè)費等。同意資產(chǎn)交接之日之前出租標的的相關費用和欠費由出租方承擔,資產(chǎn)交接之日之后租賃期限內出租標的的相關費用和欠費由承租方承擔。)交接工作結束后出租方與承租方均在《資產(chǎn)交接單》進行會簽即視為交接完成。 (5)同意與出租方簽訂《資產(chǎn)交接單》后3個工作日內,大連產(chǎn)權交易所將全部首期租金劃轉至出租方指定結算賬戶。 (6)同意在租賃期限內,未經(jīng)出租方書面認可,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擅自轉租、轉兌或轉讓,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經(jīng)營使用房屋、從事非法經(jīng)營及違法犯罪活動,否則出租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有權要求承租方按照房屋約租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 (7)同意租賃期內承擔承租區(qū)域內的安保、保潔、消防設施維護及門前“三包”等工作,并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全部費用。承租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設施,因承租方使用房屋過程中導致的出租方房屋或設施損失、承租方自身財產(chǎn)損失,或導致承租方工作人員、第三人人身損害或財產(chǎn)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法律后果及賠償責任。 (8)同意承租方發(fā)現(xiàn)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自然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修復;出租方應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承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9)同意在經(jīng)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對租賃房屋進行裝飾,無論出現(xiàn)何種情形,該裝飾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被解除或自行終止不再續(xù)租的,如存在與交房時不一致的情形的,承租方不需負責對房屋恢復原狀,承租方放棄對出租方主張裝修殘值的權利。承租方裝修添加的可移動的設備歸承租方,不可移動的歸出租方,租賃期間承租方添置的設施設備由承租方負責維修,退租時承租方應確保所有的設備設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空調、門窗及鎖具、隔斷、水電開關等)能正常使用,且不得向出租方索要裝修殘值。 (**)承租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遵守大廈的管理規(guī)定,承擔租賃區(qū)域內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fā)生故障的,承租方應負責維修。承租方拒不維修,出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因承租方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shù)仍蛟斐沙鲎夥椒课莼蛟O施損失,或者給第三方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chǎn)損失的,承租方應承擔全部法律后果和賠償責任。 (**) 同意本項目所披露的附件:租賃合同(樣本)的全部內容。 (**)承諾所提交的承租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7、本次出租標的以現(xiàn)狀進行出租,大連產(chǎn)權交易所對出租標的瑕疵等情況不承擔保證責任。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標的情況,請意向承租方在辦理承租登記前對出租標的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 8、本項目信息公告期為盡職調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經(jīng)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信息公告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信息公告之內容及出租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發(fā)生以不了解出租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等為由逾期或拒絕簽訂租賃合同、拒付首期租金放棄承租或退還出租標的、逾期遞交變更登記資料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jīng)濟責任與風險,出租方和大連產(chǎn)權交易所有權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并將出租標的重新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