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ZJ******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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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永康市南苑區(qū)塊舊城改造安置地塊NY**-**地塊苗木資源轉讓 |
資產(chǎn)類別 | 其他資產(chǎn) |
轉讓方名稱 | 永康市城投城市改造開發(fā)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4,**9.**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5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轉讓說明事項 | 一、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交納******元保證金至指定賬戶(戶名:金華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戶行:工行金華開發(fā)區(qū)支行,賬號:******************4),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jīng)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二、受讓方必須在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chǎn)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后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成交款。三、本項目提貨履約/安全風險保證金:******元。受讓方須在合同簽訂的同時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戶名:永康市城投城市改造開發(fā)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永康市支行,賬號:********************)。受讓方應根據(jù)與轉讓方簽訂的合同約定要求完成標的資產(chǎn)的提取、清運工作,經(jīng)轉讓方驗收合格后,由轉讓方在**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提貨履約/安全風險保證金 。因受讓方發(fā)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違約、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關賠償責任,提貨履約/安全風險保證金優(yōu)先用于相關賠償。提貨履約/安全風險保證金不足******元的受讓方應當在3日內(提貨完成前)補足。四.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稅價,交易價款由轉讓方出具相關專用發(fā)票,一切以轉讓方實際開具稅票時的現(xiàn)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五.轉讓標的以交付時實物現(xiàn)狀為準,受讓方自行承擔資產(chǎn)評估基準日后的苗木市場價格變動等問題而帶來的風險。六.受讓方必須在付清成交價款及履約保證金的前提下且在接到轉讓方開工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交接標的資產(chǎn)并于1個月內完成標的物的挖出、搬運及場地清理平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