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惠市資源掛出告字〔****〕**3號
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國土資源部令第**號)和《廣東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市場管理規(guī)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4號)的規(guī)定,經批準,惠州市自然資源局決定以網上掛牌方式公開出讓下列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上掛牌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及規(guī)劃指標要求(見附表)
二、掛牌交易起始價及增價幅度
無底價掛牌方式出讓,掛牌起始價為人民幣****0萬元。首次應價可以以起始價應價,每次報價增價幅度為人民幣**0萬元的整數倍。
三、時間安排
(一)公告時間:****年4月8日至****年4月**日。
(二)網上掛牌競買時間:****年4月**日9時至****年5月**日**時。
(三)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年5月**日9時。
四、競買資格及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符合競買資格條件的,均可通過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與礦業(yè)掛牌電子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電子交易系統”),申請參加電子掛牌交易活動。
(一)同一企業(yè)及控股公司只允許一家企業(yè)參與競買。
(二)交納足額競買保證金。
(三)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企業(yè)及其控股股東,不得參與競買上述地塊:
1.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的;
2.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的;
3.因企業(yè)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且至報名日止未處罰完結的;
4.開發(fā)建設企業(yè)有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fā)利用土地情形且至報名日止未處罰完結的;
5.至報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價款的;
6.被列入問題樓盤開發(fā)企業(yè)黑名單的;
7.存在重大失信行為的;
8.存在其它被禁止競買土地行為的。
五、競買保證金
(一)該宗地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0萬元。
該宗地競買保證金亦可用外幣(暫限于美元、港幣)交納。如以外幣交納競買保證金的,須交納美元****萬元或港幣****2萬元。申請人應當在網上掛牌出讓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登錄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與礦業(yè)掛牌電子交易系統獲取競買保證金支付賬號。
競買保證金到賬時間以電子交易系統確認并發(fā)出《競買保證金到賬通知書》為準。
六、競買申請
(一)本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只接受網上競買申請,即通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不接受電話、郵寄、書面、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凡辦理數字證書、按要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的申請人,方可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但競買申請人需具備房地產開發(fā)資質,且同一企業(yè)及控股公司只允許一家企業(yè)參與競買??梢詥为毶暾垼部梢月摵仙暾垼?
1. 單獨申請競買的,競買申請人為非本市注冊登記的企業(yè),在競得土地后,必須于 2 個月內在本市市場監(jiān)管部門注冊成立項目開發(fā)公司,并以該公司名義辦理土地出讓與登記發(fā)證手續(xù)。項目開發(fā)公司必須是競得人的全資子公司,即競得人必須持有項目開發(fā)公司**0%的股權(份)。根據掛牌出讓結果,競得人可先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約定辦理完項目開發(fā)公司注冊登記手續(xù)后,項目開發(fā)公司再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補充條款;也可按約定直接與項目開發(fā)公司簽訂《出讓合同》。
2.聯合申請競買的,聯合競買人在提交競買申請材料時,須提交聯合競買申請書和協議,協議主要約定聯合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參與競買的代表人、聯合各方的出資比例等。聯合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后須于 2 個月內在本市市場監(jiān)管部門按照申請書申報的出資人及出資比例設立項目開發(fā)公司。根據掛牌出讓結果,競得人可先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約定辦理完項目開發(fā)公司注冊登記手續(xù)后,項目開發(fā)公司再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補充條款;也可按約定直接與項目開發(fā)公司簽訂《出讓合同》,并以項目開發(fā)公司名義辦理土地登記發(fā)證手續(xù),但不能按聯合申請人各自出資比例分割辦證。如對聯合競買申請人的開發(fā)資質條件有明確要求的,在審查聯合競買申請人資質時,以聯合體內資質最低一方的資質作為聯合體的競買資格條件。
(二)競買申請單位股東不得違規(guī)對其提供借貸、轉貸、擔?;蚱渌嚓P融資便利等。購地資金不得直接或間接使用金融機構各類融資資金,購地資金不得使用房地產產業(yè)鏈上下游關聯企業(yè)借款或預付款,購地資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借款,購地資金不得使用參與競買申請人控制的非房地產企業(yè)融資等。競買申請人要說明購地資金來源、提供相應證明并對上述要求作出承諾。對于經審查資金來源不符合要求的,根據情況采取取消參與資格競買、取消競得資格、解除土地出讓合同或收回已出讓土地等措施,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一年內不得在惠州市參加土地競買。
本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實行競買資格后置審查,競買申請人交納足額競買保證金即獲得競買報價權限。
七、競買人電子報價及電子限時競價
競買人須詳細閱讀本宗地網上掛牌出讓公告、競買須知及電子交易系統操作指南,熟練操作電子交易系統,按競買規(guī)則進行電子報價及電子限時競價。
八、確定成交候選人
本次采用公開掛牌方式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成交候選人。
九、資格審查
成交候選人應在電子交易系統確定成交候選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競買申請書等材料上傳至土地與礦業(yè)電子交易系統,由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對競買資格進行審查?;葜菔凶匀毁Y源局將于****年5月**日前確定符合競買資格的成交候選人為競得人(成交候選人上傳材料的具體操作詳見電子交易系統資料下載欄目中的《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與礦業(yè)掛牌電子交易系統全流程電子化新增建設功能操作指南》)。
成交候選人資格審查須提交下列材料:
(一)《競買申請書》(加蓋公章);
(二)《競價結果通知書》(加蓋公章);
(三)《競買保證金到賬通知書》(加蓋公章);
(四)競買保證金轉賬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申請競買人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七)授權他人代理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八)聯合競買協議(聯合競買的提供);
(九)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不存在違法、違規(guī)、違約行為的承諾書;
(十)房地產開發(fā)資質材料;
(十一)購地資金來源相應證明及承諾書。
十、簽訂交易成交確認書及出讓合同
競得人應在接到競得人確定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惠州市自然資源局、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成交確認書》(以下簡稱“《成交確認書》”),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惠州市自然資源局簽訂《出讓合同》。
十一、競買保證金退還或轉付成交價款
簽訂《出讓合同》后,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按成交價的**%轉作受讓宗地的定金,如競買保證金不足以交納定金,不足部分在電子交易系統確定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齊;如競買保證金轉作定金后有剩余,余額轉作宗地成交價款,定金抵作宗地成交價款。
以外幣交納競買保證金的,競買保證金按委托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轉作受讓宗地使用權的定金,待競得人按時繳清成交價款后,再將定金和剩余保證金一并退還競得人,不計利息。
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于電子掛牌交易活動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還,不計利息。
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轉付成交價款,競得人應帶齊如下相關資料到交易中心辦理轉付成交價款手續(xù):
(一)惠州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
(二)競買保證金到賬通知書;
(三)競價結果通知書;
(四)保證金轉賬憑證。
十二、成交價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個工作日內須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逾期自動解除《成交確認書》,保證金不予返還。地價款須一次性繳交,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日內一次性繳交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定金、剩余保證金抵作土地成交價款)。
以外幣繳交競買保證金的,按成交價的**%部分轉為定金,待簽訂《出讓合同》、按時繳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后,再將定金和剩余保證金一并退還,不計利息,地價款須以人民幣支付。
競得人不能按時支付地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按合同約定延期付款超過**日的,土地出讓人可以解除合同并無償收回,已付定金歸出讓人,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出讓人并可要求受讓人賠償損失。
十三、違規(guī)責任
成交候選人(或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成交候選人(或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候選人資格(或競得資格),競價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損失的,成交候選人(或競得人)還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處理。
(一)不符合競買資格條件的;
(二)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隱瞞重要事實的;
(三)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四)無正當理由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的;
(五)無正當理由逾期或拒絕簽訂《出讓合同》的。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宗地網上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電子交易系統(https://tdky.hzggzyjy.cn/)。申請人可在電子交易系統下載掛牌出讓公告、須知及相關交易文件。
(二)有意競買者可以自行到地塊現場踏勘(可在電子交易系統查閱位置圖和現狀圖)。
(三)競買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競買人對網上掛牌出讓公告、須知、相關交易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四)地塊動工竣工時間及地塊交付時間
1.地塊動工時間為地塊交付之日起一年內,竣工時間為動工之日起三年內(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競得人在繳清地價款后一個月內辦理交地手續(xù),憑《交地確認書》、《出讓合同》(正本)和地價款交款憑證等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五)土地開發(fā)及使用規(guī)定
1.競得人在用地紅線內開發(fā)建設須符合城市規(guī)劃要求,必須按《規(guī)劃設計條件告知書》(案卷編號:HZTJ********)規(guī)劃控制指標要求及有關規(guī)定進行規(guī)劃設計。
2.本地塊的排水設計應實施雨污分流,污水按要求接入市政污水管網排至污水處理廠處理,若市政污水管網未完善,則須設置污水處理設施并達標排放。給排水、電力、電信、燃氣等管線須與城市市政管網銜接,管線工程設計須與總平面圖設計同步進行、同步報審。
3.機動車停車位配建標準:JSH-B**-**-**地塊每**0平方米計容積率建筑面積≥1個。地面停車位數量不宜超過住宅總套數的**%。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
4.該地塊須落實“交房即發(fā)證”有關要求。
5.開發(fā)投資總額不少于****0萬元(含地價,不含地價溢價部分)。
6.該地權利清晰,安置補償落實到位,沒有法律經濟糾紛,具備動工開發(fā)所必須的基本條件。
(六)掛牌出讓價款不含應由競得人繳納的契稅、印花稅等有關費用。
(七)該宗地交易全程適用《惠州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規(guī)則》(惠市政數〔****〕**號)。
十五、聯系方式:
出讓方:惠州市自然資源局
聯系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qū)三新南路7號
聯系人:林生
聯系電話:****-******7
交易機構: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qū)三新北路**號市民服務中心3號樓
聯系人:袁工、葉工
聯系電話:****-******6
注:本公告同時在下列網站及場所發(fā)布
中國土地市場網
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網站
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的電子顯示屏
數字證書辦理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qū)三新北路**號市民服務中心3號樓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大廳1號土地與礦業(yè)交易窗口。
聯系人:羅工
聯系電話:****-******9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
****年4月7日
附表:
網上掛牌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及規(guī)劃建設指標
掛牌地塊編號 | 土地位置 | 用地編號 | 土地用途 | 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 掛牌交易起始價(萬元) | |||||
用地面積(㎡) | 宗地使用權面積(㎡) | 容積率 | 綠地率 | 建筑密度 | 總計容積率建筑面積(㎡) | ||||||
GP****-** | 惠州市惠城區(qū)金山新城湖山片區(qū)JSH-B**-**-**地塊 | JSH-B**-**-** | 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4.** | ****4.** | ≤2.3 | ≥**% | ≤**% | ≤****2㎡(其中商業(yè)建筑面積的比例≤5%) | 住宅用地**年、商服用地**年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