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交納******元交易保證金到光谷聯交所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日**:**前到達光谷聯交所指定賬戶為準);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保證金的確認付款操作。不接受擔保或第三方代為支付。2、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須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及受讓方應交納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交易價款及全部產權交易費用的確認付款操作。3、受讓方須同意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的產權交易價款及全部的產權交易費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收到的交易價款一次性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4、轉讓方提出:(1)本次轉讓標的的產權變更資產交割手續(xù)由受讓方自行辦理,轉讓方予以配合;(2)辦理產權過戶發(fā)生的相關稅費,均由受讓方承擔;在產權交易機構發(fā)生的費用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3)轉讓方在收到全部成交價款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受讓方完成轉讓標的資產交割手續(xù)。本標的辦理資產交割手續(xù)前的保管和安全責任由轉讓方承擔,在完成資產交割手續(xù)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糾紛均由受讓方承擔;。5、意向受讓方應完全認可由轉讓方委托的湖北安準資產評估事務所對本次資產轉讓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鄂安準評報字[****]第 **** 號)中的全部內容并不持異議。6、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前需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本次轉讓標的現狀和瑕疵,并對本次資產轉讓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認識,不因資產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向轉讓方和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進行追責和索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