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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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北京市大興區(qū)黃村鎮(zhèn)棗園小區(qū)3號樓2單元**2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職工對外交流中心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大興區(qū) |
掛牌價格 | **2.**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應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時間**:**之前(以到賬時間為準)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5萬元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2.掛牌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證金扣除事項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自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自行申請一次性原額無息返還。 3.保證金和交易價款均須出自意向受讓方的自有賬戶,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墊付、或以債務重組等方式交納。 4.本次資產轉讓為現狀交接。本項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間為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標的實施盡職調查期間,轉讓方對意向受讓方實施的盡職調查給予必要的配合與支持。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北京產權交易所備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資產轉讓公告內容及標的資產的現狀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讓方若發(fā)生以不了解標的資產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fā)生逾期或拒絕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行為,轉讓方有權扣除其交納的全部保證金,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轉讓,由受讓方承擔相關的全部責任與風險。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1)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自《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生效后 5 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支付至產權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2)已自行對照國家以及標的房產所在地關于房屋購買資格的有關規(guī)定對自身的購房資格進行確認,并自行咨詢專業(yè)人士、相關方和監(jiān)管機關的基礎上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主體資格,決定是否受讓轉讓標的,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同意因包括但不限于購房資格等自身原因導致本次交易無法完成的,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將被全額扣除以補償相關方的損失;(3)同意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所涉及的交易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凡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相關稅費由受讓方承擔;(4)同意成功受讓后,標的房產涉及的物業(yè)、水、電、暖等相關費用如有欠繳,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完成日前產生的費用由轉讓方承擔,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完成日后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5)在交易過程中,因國家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導致交易無法繼續(xù)進行的,交易相關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責任;(6)本方同意按照成交價格的2%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務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