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公開招租的長汀縣環(huán)城北路**號房產租期原則上為三年,即自**** 年5月1日起至**** 年4月**日止。該房屋二至四層不得進行二次分租且只能用于商服,寫字樓、不得改變用途,如發(fā)現(xiàn)二次分租或改變用途,出租人有權單方面取消租賃合同;第一層沿街店面房產經出租人書面同意后,承租人可以分包轉租;2、每年年租金,承租人應在每年4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并匯達至出租人指定賬戶;若承租人違反本條款規(guī)定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shù)補交外, 還應向出租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繳交標準,按每逾期一天按應付租金的萬分之五進行累加計算。出租人為實現(xiàn)相應債權而支付的訴訟費、 律師代理費由承租人承擔。3、承租人必須店面的水、電、電話、有線電視的管線、表箱、電器、開關、插座等安裝(含表入戶)費用和日常發(fā)生的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有線電話費,以及租期內相應發(fā)生的衛(wèi)生保潔費、工商管理費、經營性稅收等一切費用,并確保保持經營范圍內外,整潔、干凈、衛(wèi)生。5、競租人中標后,出租房產原則上于****年5月1日前交付使用。若有推遲交付則以招租人實際交付日期為準,租金按推遲的時間核減,但合同簽訂的店面出租期限不順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