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從江縣人民政府批準,從江縣自然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2(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宗地編號(一碼):************** | 宗地總面積:****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貴州侗鄉(xiāng)大健康產業(yè)示范區(qū)(貴州洛貫經濟開發(fā)區(qū))洛香鎮(zhèn)大團村縱二線道路弄團寨對面 | 出讓年限:**年 | |
容積率:容積率≤1.2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0 | 綠化率(%):**.0≤綠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0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細 | 用途名稱 | 面積 | 土地級別 |
其他商業(yè)服務業(yè)用地 | ****0.0平方米 | 十五級 | ||
區(qū)位:null | 投資強度(萬元/公頃): | 估價報告?zhèn)浒柑?******5BA**** | 保證金:**0.0萬元 | |
起始價:****.0萬元 | 加價幅度:**.0萬元 | 掛牌時間:****年**月**日**時**分 至 ****年**月**日**時**分 | ||
現狀土地條件:該宗地用地紅線外“四通”,即通路、通上水、通電、通訊。 | ||||
備注:該宗地規(guī)劃建設必須按照從江縣城規(guī)劃,建設主管部門的要求建設 |
宗地編號(一碼):************** | 宗地總面積:****5.0平方米 | 宗地坐落:貴州侗鄉(xiāng)大健康產業(yè)示范區(qū)(貴州洛貫經濟開發(fā)區(qū))縱一線道路貫洞鎮(zhèn)友團村對面 | 出讓年限:**年 | |
容積率:1.0≤容積率 | 建筑密度(%):**.0≤建筑密度 | 綠化率(%):綠化率≤**.0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0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細 | 用途名稱 | 面積 | 土地級別 |
二類工業(yè)用地 | ****5.0平方米 | 十五級 | ||
區(qū)位:null | 投資強度(萬元/公頃):**0.0 | 估價報告?zhèn)浒柑?******5BA**** | 保證金:**6.0萬元 | |
起始價:****.0萬元 | 加價幅度:**.0萬元 | 掛牌時間:****年**月**日**時**分 至 ****年**月**日**時**分 | ||
現狀土地條件:該宗地用地紅線外“五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電、通訊 | ||||
備注:該地塊還應滿足《自然資源部關于發(fā)布〈工業(yè)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自然資發(fā)〔****〕**號)相關要求,用地范圍內用于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占地面積不超過總面積的7%,且建筑面積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嚴禁在該宗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方式為:允許聯合申請(申請人其他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黔東南州)(以下簡稱交易平臺)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 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年**月**日**時**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年**月**日**時**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號地塊:****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
**************號地塊:****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二)掛牌時間截止時,競買人提前半小時到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參加土地揭牌活動。(三)本次掛牌出讓的宗地不設掛牌底價,競買人自掛牌出讓起始價起開始報價,價高者得。(四)競買人須足額繳納履約保證金,且不可中途撤回。(五)土地成交價款的繳納期限為:**************宗地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受讓人必須在1個月內繳納土地成交價款**%的首付款;剩余土地成交價款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全部交清(不計利息)。**************宗地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受讓人必須在1個月內繳納土地成交價款**%的首付款;剩余土地成交價款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全部交清(不計利息)。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千之一(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日,經出讓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損失。(六)本次出讓宗地實行現狀條件下的土地出讓,以上宗地成交后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出讓人在6個月內將土地交付競得人,競得人對該宗地的規(guī)劃建設必須按照從江縣規(guī)劃、建設主管部門的要求執(zhí)行,并且競得人在開發(fā)建設前必須到從江縣自然資源局、從江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等相關部門申請辦理準建手續(xù)后方可動工。(七)開發(fā)建設時限: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交地之日起1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3年內竣工,并申請竣工驗收。(八)競得人必須按《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時間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九)本次掛牌出讓地塊報名必須報價,后一報價必須高于前一報價,報價后才能參加現場競買。(十)其它未盡事宜及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從江縣丙妹鎮(zhèn)建安路**號2—3樓、貴州省凱里市博南路5號荷香居3-4棟裙樓
聯 系 人:覃超、孔利娟
聯系電話:****-******0、****-******5
開戶單位: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貴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黔東南分行
銀行帳號:******************
從江縣自然資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