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統(tǒng)一項目編號
S******D************
項目編碼
****-CY/**-****
掛牌金額
****
掛牌日期
****-**-**
截止日期
****-**-**
基本信息
項目編碼: | ****-CY/**-****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朝陽區(qū)十八里店鄉(xiāng)西直河村公車京P**5C7別克牌SGM****AT灰色小型普通客車轉讓 |
所屬地區(qū): | 北京市 / 朝陽區(qū) / 十八里店鄉(xiāng) / 西直河村 |
車輛信息1
車牌號碼: | 京P**5C7 | 車輛類型: | 小型普通客車 |
使用性質: | 非運營 | 品牌型號: | 別克牌SGM****AT |
車身顏色: | 灰色 | 車輛識別代號: | LSGUD**C5AE****** |
發(fā)動機號碼: | ******** | 初始購置日期: | ****-**-** |
初始登記日期: | ****-**-** | 年檢有效期: | ****年8月 |
交強險有效期限: | ****年8月8日 | 車船稅有效期限: | ****年8月8日 |
燃油種類: | 汽油 | 行駛公里數(shù): | ****0 |
數(shù)量: | 1 | 備注: |
權屬信息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內容: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權: |
擬出讓信息
擬出讓方式: | 轉讓 | 出讓方式描述 |
評估情況
掛牌及公告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截止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掛牌總金額(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產權交易網站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 ||
首次項目信息發(fā)布公告期: | **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無意向受讓方
信息發(fā)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fā)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數(shù): |
掛牌期滿,一個以上受讓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證金設定
交納金額(元): | ****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發(fā)布期結束后三個工作日 |
交納方式: | 電匯 | 處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務費后退回 |
處置方法說明: | 出讓方與受讓方約定交易保證金不作為合同價款的,農交所在產權交易合同審核通過后五個工作日內,扣取交易服務費后將交易保證金余額退回。 | 其他: |
交易條件
公告價格(元): | ****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1、該項目車輛采取單獨轉讓,轉讓最終成交價不得低于評估價。 2、本項目設立交易保證金****元。 3、本項目所涉及車輛均不包含車牌指標。車輛轉讓處理完畢后, 車輛車牌指標統(tǒng)一收回歸出讓方所有。 4、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出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在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 后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最終受讓 方需在成交后**個工作日內辦理完過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受讓方須為北京市朝陽區(qū)注冊的企業(yè)或自然人。 2.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及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信息中涉及行政處罰、黑名單信息中無不良記錄。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1、本次處置的車輛均按現(xiàn)場展示的狀況及狀態(tài)進行現(xiàn)狀轉讓, 本公告對車輛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 明; 2、意向受讓方在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 面了解,在受讓前應自行或聘請專業(yè)人士對車輛自身及車輛的相關資 料進行全面勘察、鑒定,并充分了解車輛可能存在的風險和瑕疵(包 括但不限于車輛權證、年審、違章、限行范圍、保險、車船稅,以及 其他可能影響過戶及使用等方面的風險)。意向受讓方一旦遞交受讓資料并交納保證金,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車輛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成交后,買受人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 進行車輛交接及辦理車輛相應過戶手續(xù),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 3、出讓方所提供的環(huán)保排放標準,僅供參考,不作為意向受讓 方做出受讓決定的依據。意向受讓方需在受讓前確認轉讓標的是否符 合當?shù)剡w入的環(huán)保排放標準及政策,并自行查詢和了解遷入地車輛限 購及指標管理政策,成交后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退車,由此造成的一 切損失由受讓方負責; 4、車輛移交前車輛發(fā)生的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意外事 故等,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及法律糾紛由出讓方承擔;車輛移交后車 輛發(fā)生的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產生的經濟 損失及法律糾紛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
交易服務會員使用情況
交易服務會員編碼: | 交易服務會員: | ||
經辦人: | 電話: |
專業(yè)服務會員使用情況
交易所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 趙松 | 聯(lián)系電話: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