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詩詞大會活動綜合服務項目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EP-SZCG******8A
二、項目名稱:白居易詩詞大會活動綜合服務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新華通訊社新聞信息中心
供應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宣武門西大街**號
中標(成交)金額:壹佰壹拾玖萬捌仟元整(******0.**元)
評審報價金額:壹佰壹拾玖萬捌仟元整(******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白居易詩詞大會活動綜合服務項目 服務范圍:擬依托媒體品牌影響力和平臺價值,開展白居易詩詞大會組織實施和活動宣傳推廣項目。涵蓋線上+線下活動策劃執(zhí)行及傳播推廣,需求包括大會宣傳片制作、短視頻征集評選、嘉賓邀請、國內外**0家以上媒體傳播推廣、聯(lián)動新媒體矩陣宣發(fā)、網絡直播等綜合服務。 服務要求:1.為活動制定詳細方案并組織實施,包括但不限于誦讀短視頻征集評選、嘉賓邀請及食宿行安排、開幕式場地搭建及物料制作、開幕式活動現(xiàn)場執(zhí)行、分會場場地搭建等。2.結合本次活動主題,在活動開始前,拍攝制作一條大會宣傳片,時長約3-5分鐘。3.提供定制化推廣策劃方案,在結合活動主題,方案內容應包括國家重點新聞網站投放策略和其他網絡媒體投放策略。4.為指定活動提供推廣物料制作服務,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短視頻、圖片、文字等。5.通過新華社新媒體賬號對大會進行網絡同步直播。6.通過新華社客戶端,新華每日電訊視頻號或抖音號等進行網絡推廣。7.新華社首發(fā)相關推廣稿件,國內及海外超**0家媒體協(xié)同轉載活動相關稿件,實現(xiàn)主題活動在海內外的多視角傳播。8.結合城市特色,將活動主題進行品牌延伸,制作相關系列視頻,并在新華社相關新聞媒體資源平臺進行傳播。 服務時間:**0日歷天 服務標準:滿足采購人采購需求 |
五、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尹成勝(組長),李永華,萬紅英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執(zhí)行采購代理合同約定
收費金額:1.0 萬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下午**:**-**:**,節(jié)假日休息)向宿州皖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宿州市??橋區(qū)南翔恒泰商貿城3區(qū)**棟,聯(lián)系電話:****-******5。
若投標人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網上投訴系統(tǒng)或以書面形式向宿州市財政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宿州市文學藝術界聯(lián)合會
地 址:宿州市政務新區(qū)F樓**1室
聯(lián)系方式:**********4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宿州皖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橋區(qū)南翔恒泰商貿城3區(qū)**棟
聯(lián)系方式:****-******5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劉夏、張彩玲
電 話:**********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