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LACGZX-F****-**1
二、項目名稱:六安市中醫(yī)院智能病歷質控系統(tǒng)項目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安實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區(qū)金寨路**號
成交金額:捌拾捌萬捌仟元整(******.**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六安市中醫(yī)院智能病歷質控系統(tǒng)項目 服務范圍:病歷質量控制系統(tǒng)、門診病歷質控系統(tǒng)、病案首頁質量控制系統(tǒng) 服務要求:提高醫(yī)院病歷管理的效率和質量,提升過程管理質量,促進醫(yī)療服務的整體水平提升,提供更高質量的醫(yī)療服務。 服務時間: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完成部署并上線試運行,經評估通過后進入運維服務期,服務期限三年。 服務標準:按要求完成規(guī)定的各項服務內容,驗收合格。 |
五、評審專家名單:陸梅、江淮、汪曉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集中代理項目不收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成交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
(二)若投標供應商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上午8:**-**:**,下午**:**-**:**,節(jié)假日休息)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六安市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農業(yè)科技大廈,電話:****-******1,聯(lián)系人:王蕊)提出投訴。
(三)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六安市中醫(yī)院
地 址:六安市人民路**號
聯(lián)系方式:****-******7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六安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農業(yè)科技大廈5樓
聯(lián)系方式:****-******1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方有偉
聯(lián)系方式:****-******3
六安市政府采購中心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