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區(qū)商品房預售資金監(jiān)管銀行入圍項目中標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EP-SZQT******6
二、項目名稱:宿州市市區(qū)商品房預售資金監(jiān)管銀行入圍項目
三、入圍單位信息
供應商名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安徽宿州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銀河一路**8號、宿州市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安徽省宿州市勝利西路**8號、安徽省宿州市淮海中路**號、安徽省宿州市墉橋區(qū)銀河二路匯金國際廣場一、二層、安徽省宿州市淮海中路**號、宿州市汴河中路**8號、安徽省宿州市??橋區(qū)人民中路**8號、安徽省宿州市淮海中路**號
供應商的評審得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宿州市市區(qū)商品房預售資金監(jiān)管銀行入圍項目 服務范圍:采購文件及服務需求范圍內全部內容 服務要求:本項目擬在宿州市市區(qū)范圍內(??橋區(qū)及市管各園區(qū))確定銀行用于宿州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jiān)管服務 服務時間:三年(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 服務標準:滿足采購文件及服務需求要求 |
五、評審專家名單:沈剛(組長)、尹傳浩、馬志慶、駱宏云、張穎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按采購文件約定執(zhí)行,2萬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 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下午**:**-**:**,節(jié)假日休息)向江蘇立信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宿州市光彩城D區(qū)**棟三層,聯(lián)系電話:**********1。
若投標人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網上投訴系統(tǒng)或以書面形式向中國人民銀行宿州市分行、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宿州監(jiān)管分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宿州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
地 址: 宿州市淮河西路**號
聯(lián)系方式: 張女士 ****-******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 稱: 江蘇立信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光彩城D區(qū)**棟三層
聯(lián)系方式: **********1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李 工
電 話: **********1